汤伊妮、汤伊男、汤伊露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汤克夫遗留的分别坐落于汕头市德兴路3号万安花园2幢408号房全套、德兴路3号万安花园2幢409号房全套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子女汤伊妮、汤伊男、汤伊露共同继承。
因德兴路3号万安花园2幢408号房全套、德兴路3号万安花园2幢409号房全套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58522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粤(2018)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58523号)遗失,现一并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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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 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