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地字第44050720220001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2年6月13日 |
用地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小可食品有限公司 |
用地项目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肉类食品一体化加工产业园 |
用地位置: | 韶山路与辽河路交界西南侧 |
用地性质: | 二类工业用地(M2) |
用地面积: | 26667.0平方米(40.000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