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少芸申请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李学胜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52号泰安锦绣江南花园10幢603号房全套一半份额(共同共有人:蔡少芸)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李学胜占有一半份额由其配偶蔡少芸继承。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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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