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张忠海遗失位于东厦住宅区芙蓉园48座101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93)8087188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张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