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人陈庆华已去世,根据《公证书》(【2022】粤汕粤东证字第67号),汕头市潮安街1,3,5号5号501号房全套由陈锦辉继承。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汕国用(1994)字第90300126号),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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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