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49号长厦园1、2幢207-210号房,权属人孟强因使用需要,持《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列:粤(2021)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01769号及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分割设计图纸,将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中207-210号房分割为207号房、208号房、209号房、210号房四套,并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变更(分割)登记。现我中心将该申请事项予以公告,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提出申述。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变更(分割)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平路100号汇泉大厦302号房
联系电话:0754-88260515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