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77308738X5/2021-0302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成文日期: 2021-12-03
名称: 在建工程项目抵押登记声明(汕头市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文号: 汕不动产声明〔2021〕444号 发布日期: 2021-12-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在建工程项目抵押登记声明(汕头市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12-06  浏览次数:-

  兹有汕头市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鮀中路201号“新宸湾”(不动产单元号为440511002002GB00194W00000000)在建工程项目。项目规划建设共7幢住宅楼 [其中第一期规划建筑共5幢,具体为:1幢24层住宅、2幢22层住宅、2幢25层住宅。第二期规划建筑共2幢,具体为:1幢23层住宅、1幢26层住宅]。该项目(一期)目前完成工程量情况:第1幢至二十三层楼板,第2幢至九层楼板,第3幢至六层楼板,第4幢至三层楼板,第5幢至二十三层楼板。现拟将该在建工程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按基本单元)抵押登记。【抵押范围为:1幢202、203、205、302、305、402、405、502、602、702、1204、1304、1504、1505、1705、2005号房;2幢102、105、202、203、204、205、303、304、305号房;5幢202、302、305、402、705号房】。共30个单元(套)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该在建工程项目(上述基本单元)抵押登记。

  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见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在建工程项目抵押登记手续。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汕头市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