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77308738X5/2021-02479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2021-09-23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谢鹤松、张舜霞)声明
汕不动产登记交易公示〔2021〕789号
2021-09-23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谢鹤松、张舜霞)声明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

  权属人张舜霞已去世,根据《公证书》(【2021】粤汕粤东第3961号),汕头市金砂西路4号物资宿舍2座307号全套一半份额由谢鹤松继承。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列:汕国用(1993)字第81902506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及继承登记手续 。

  特此公示。

  声明人:谢鹤松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