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072021082004901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1年8月20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裕美(汕头)制衣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厂房及配套项目(扩建) |
建设位置: |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48号 |
建设规模: | 1栋厂房及1栋配套楼,总建筑面积13377.73平方米。①计容建筑面积11291.03平方米,其中厂房6903.78平方米、配套楼4387.25平方米。②不计容建筑面积2086.70平方米,其中厂房部分地下面积1215.52平方米、配套楼部分地下面积871.18平方米。容积率:3.92,建筑密度: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