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如下购房单位向相关开发企业购买如下房产,并申办权属登记,根据汕自然资发【2020】97号《关于加快处理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现予公告:
购房单位汕头经济特区金源贸易发展公司2004年7月30日向汕头经济特区航空建设开发公司购买位于滨港路33号金海大厦地下二层016号车位,购房款已付清。
如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异议者,希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合法资料书面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权属登记。
特此公告
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