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汕头市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港河西侧WG2021-8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1-0102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9 |
名称: | 汕头市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港河西侧WG2021-8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 |
主题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地字第440511202100019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
发证日期: | 2021年4月19日 |
用地单位: | 汕头市凤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用地项目名称: | 金平区大港河西侧WG2021-8房地产开发项目 |
用地位置: | 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大港河西侧 |
用地性质: | 二类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R21/R22) |
用地面积: | 19468.28平方米(29.202亩) |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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