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汉章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童华民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金平区飞厦椰园18座502号房全套《房屋所有权证》粤房证字第2827621号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府国用(1992)字第80400621号的不动产。根据继承人提交的不动产继承报告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儿子童汉章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另根据童汉章报告,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证字第2827621号,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及办理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