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荣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若兰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82号阳光海岸花园1区1幢101、201号房全套及长平路182号阳光海岸花园1区地下室460号车位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儿子陈国荣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5日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1-0064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名称: | 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张若兰〕——汕不动产登记交易公示〔2021〕200号 | ||
文号: | 汕不动产登记交易公示〔2021〕200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
主题词: |
陈国荣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若兰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82号阳光海岸花园1区1幢101、201号房全套及长平路182号阳光海岸花园1区地下室460号车位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儿子陈国荣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3月15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