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萍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陈广元遗留的座落于汕头市金平区新美路1号301号房全套一半份额(房改房,权属登记人陈广元,配偶林惠芝依法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继承不动产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被继承人占有一半份额由其女儿陈海萍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7日
陈海萍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陈广元遗留的座落于汕头市金平区新美路1号301号房全套一半份额(房改房,权属登记人陈广元,配偶林惠芝依法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继承不动产约定书,上述不动产被继承人占有一半份额由其女儿陈海萍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