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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77308738X5/2021-0032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成文日期: 2021-01-29
名称: 不动产抵押登记声明(权属人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文号: 汕不动产声明〔2021〕41号 发布日期: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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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声明(权属人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2-02  浏览次数:-

兹有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津河与汕汾路交界东南侧宜华城C02-02地块“宜华城大花园津河名邸”在建工程项目(不动产权证地址:新津河与汕汾路交界东南侧C02-02、C02-03、C02-04地块,不动产单元号为440507002013GB00005W0000000),规划建设共86幢3层住宅楼;16幢多层住宅楼;8幢5层多层住宅楼;8幢8层多层住宅楼;1层地下室。项目现已完成工程量:第8幢至五层板、第9、24幢至四层板、第23幢至六层板、第22幢至五层板(封顶)、第33幢至二层板、第1-6、11-19、21、26-29、31幢至三层板(封顶);整个项目已完成桩基础施工,地下室约完成40%。现拟将该在建工程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作为贷款抵押物,向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在建工程项目(按基本单元,房号详见附表,共计109套低层住宅,107套多层住宅)抵押权登记。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在建工程项目抵押登记手续。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1.宜华津河名邸在建明细2021.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