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少佳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卢济芳、蔡洁莹遗留的座落于汕头市金平区瑞平路74号(1号楼)202号房全套(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蔡洁莹依法占有一半的份额)及东厦路58号203号房全套(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蔡洁莹依法占有一半的份额)的不动产。根据继承人提交的不动产继承报告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女儿卢少佳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