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自然资金公示[2021]7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广东省汕头市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莲山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2021年1月21日
|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1-0019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1 |
| 名称: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关于广东省汕头市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莲山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21 | |
| 主题词: | |||
汕自然资金公示[2021]7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广东省汕头市升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莲山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2021年1月21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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