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登记人李广希、李广龙、李广城、李广崇、李广兴报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平区光华北三路8巷18号(原址:光华北三路1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国用(1992)字第901001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广希、李广龙、李广城、李广崇、李广兴
2020年4月10日
索引号: | 1144050077308738X5/2020-0055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10 |
名称: |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权属人李广希、李广龙、李广城、李广崇、李广兴) | ||
文号: | 汕不动产声明〔2020〕82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主题词: |
权属登记人李广希、李广龙、李广城、李广崇、李广兴报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金平区光华北三路8巷18号(原址:光华北三路1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国用(1992)字第901001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广希、李广龙、李广城、李广崇、李广兴
2020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 联系方式:0754-88463815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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