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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2023-03-22 16:48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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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住建大楼北附楼6楼

      邮政编码:51504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8363148(办公室)

      网址:https://www.shantou.gov.cn/zcw/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仲裁法和其它的经济民事法规。依法独立地仲裁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行使终局裁决权。依法确认经济合同和仲裁协议的效力。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事组织管理、党建、纪检、监察、保卫、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日常工作制度,印发仲裁法律文书、《汕头仲裁》及有关文件,起草并上报有关文件;负责有关文件的收发、传阅,联络和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本委仲裁员报酬的发放及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保障仲裁办案的后勤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754-88363148 

      (二)立案联络室。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和立案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依法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开展宣传联络工作,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接受仲裁法律咨询;负责案件受理情况的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754-88363518 

      (三)经济科技仲裁室。负责买卖合同、 技术合同、经营合同、金融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及权益纠纷等经济科技仲裁案件的秘书工作,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负责仲裁员和本委委员的联络及档案管理工作,起草仲裁员管理制度和办案制度; 负责委员会议、主任秘书长会议和仲裁员会议的秘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754-88361849

      (四)民事房地产仲裁室。负责所有权及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海商合同及海事权益、房地产开发经营买卖、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因侵权产生的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房地产仲裁案件的秘书工作,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负责编辑《汕头仲裁》,起草本委章程、仲裁规则的修订方案;负责组织仲裁员及秘书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研讨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754-8836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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