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补充说明
(一)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411.7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 21.64万元,原因是2014年预算收入比较多,2015年“政府在线”等经费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07.70 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 37.97 万元,原因是增加回拨2014年非税超收办案经费和仲裁基础建设经费。
2015年支出决算 394.3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 1.86万元,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等。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394.39 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 37.97 万元,原因是增加2014年非税超收办案经费支出和仲裁基础建设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2.92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 3.63 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 4.78 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和逐步推行公车改革。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没有下属单位)出国团组数为 0个、 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 0 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 0万元,原因是没有组织出国出境。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1.27 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 2.9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 3.23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和逐步推行公车改革。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4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11.27 万元,平均每辆 2.82 万元(含仲裁案件送达、调查取证的办案交通费),比2014年决算每辆减少 0.73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 6 批,人数 157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1.6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 0.6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 1.55 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仲裁办案业务拓展。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2.1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 9.52万元,增长359 %。主要原因是2014年大部分经费在非税办案经费开支,基数小;而且2015年增加人员车改补贴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3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3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的士头1辆,用于办案送达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委主要项目经费为非税办案经费(含仲裁员报酬)及预退费,自评良好。2015年全年非税预算目标收入为80万元,决算实际收入为 118.31万元,百分之百完成预算任务并实现超收。
二、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