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仲裁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2016年汕头仲裁委员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6-03-18 17:04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仲裁委员会设4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 个。

    汕头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仲裁法和其它的经济民事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地仲裁国内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行使终局裁决权。依法确认经济合同和仲裁协议的效力。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人员情况

    汕头仲裁委员会本部共有财拨在职人员19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19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人员6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01.3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353.39万元,非税支出拨款4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401.3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53.39万元,非税支出48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34 .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9万元。

    附件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