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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10时15分,汕头将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 2026-06-18 10:06
  •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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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14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人民政府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和《汕头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我市定于6月21日(汕头沦陷纪念日)10时15分,在市辖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15分钟。届时全市各警报点将鸣响警报,市广播电视台将发放警报信号,汕头移动通信系统将发送警报信息,请市民注意辨识。

      警报信号分为:

      一、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

      连续鸣响3分钟。

      各警报信号试鸣放间隔为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文章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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