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汕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仲裁委员会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54-8836314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仲裁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预决算公开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仲裁指南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4年度汕头仲裁委员会主动公开信息7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委通过门户栏目/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zcw/),同时依托汕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栏目/频道主页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查询文书下载。2024年汕头仲裁委员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方式,丰富栏目内容和功能,及时发布仲裁工作动态及群众关注的仲裁信息。
(四)落实工作要点,确保公开到位。我委结合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汕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创新方式方法,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解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仲裁最新政策;二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动及时规范公开仲裁领域各类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栏目设置,拓展新形势下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对公开信息的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公开渠道有待拓宽,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
接下来,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对照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围绕企业和社会关心、关切的重点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理论、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实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