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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17 10:3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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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汕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仲裁委员会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54-8836314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仲裁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预决算公开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仲裁指南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4年度汕头仲裁委员会主动公开信息7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委通过门户栏目/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zcw/),同时依托汕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栏目/频道主页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和查询文书下载。2024年汕头仲裁委员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方式,丰富栏目内容和功能,及时发布仲裁工作动态及群众关注的仲裁信息。

      (四)落实工作要点,确保公开到位。我委结合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汕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创新方式方法,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解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仲裁最新政策;二是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动及时规范公开仲裁领域各类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栏目设置,拓展新形势下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对公开信息的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7.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公开渠道有待拓宽,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

      接下来,我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对照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围绕企业和社会关心、关切的重点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业理论、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实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仲裁委员会2024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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