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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到汕头仲裁委员会实践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1-04-08 19:3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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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新增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到市直部门实践的公告》和《汕头市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到汕头仲裁委员会实践面试合格人选和入围体检人选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中时间。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8:00。

      二、体检集中地点。

      汕头市华山路18号附楼1楼。

      三、其他事项。

      (一)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二)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体检考生隐瞒病史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表格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汕头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体检医院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0、体检前所有通讯设备应集中由汕头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保管,不得随身保留任何通讯设备。违者视同放弃体检。

      11、体检人员请按汕头仲裁委员会电话、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乘车,前往医院体检。逾期视同放弃体检。

      汕头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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