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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仲分享 | 线上仲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 2026-07-30 16:5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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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作者:许梓堃(汕头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结合仲裁办案一线的实践体会,我们愈发深刻地感受到:仲裁工作的政绩,从来不是写在纸上的数字,而是刻在群众心里的口碑。今年以来,我委持续推进并不断完善线上办案系统,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出发点,用数字化手段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降低解纷成本,在实干中诠释新时代仲裁工作的责任与担当。

      一、提速增效线送达跑出仲裁“加速度”

      效率就是民生,时效就是正义。在传统仲裁办案模式中,文书送达往往是制约办案效率的关键一环——邮寄送达短则一两天,长则一两周,遇有异地当事人或地址变更的情况,耗时更久。

      依托线上办案系统,这一难题得到了根本性破解。无论是仲裁机构向当事人寄送文书,还是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都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或电子邮箱实时传递,做到材料即时到位、信息同步对接。这不仅大幅压缩了办案周期,更显著减轻了办案秘书打印、装订、邮寄的事务性工作,让仲裁队伍能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审理的核心业务中。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每一位当事人都能真切感受到的务实举措。

      二、打破壁垒全流程在线实现“足不出户解纠纷”

      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仲裁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的,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一立法修改,既是对近年来线上仲裁实践成果的法律确认,更为数字时代仲裁服务的普惠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从规范效力来看,该条文确立了两项重要原则:

      一是默认适用原则——仲裁活动无需事先征求当事人同意,推定可通过网络进行,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这一制度设计顺应了数字化发展趋势,大幅降低了线上仲裁的适用门槛。

      二是功能等同原则——在线仲裁与线下仲裁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裁决结果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为当事人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

      从立案、举证、质证到庭审、送达,全流程在线办理的模式,彻底打破了地域与时间的限制。对于跨国、跨地区的案件当事人而言,无需长途奔波,足不出户即可参与全部仲裁程序,显著节省了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和材料成本,让纠纷解决更便捷、更经济、更普惠。

      三、绿色务实无纸化办案践行新发展理念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摒弃重形式轻实效的虚功思维,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线上仲裁的深入推进,正是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在仲裁领域的生动实践。逐步推行无纸化办案,减少纸质材料消耗,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彰显了绿色仲裁的发展理念。看似只是"少用几张纸"的小事,背后却是仲裁机构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

      与此同时,线上仲裁并非简单地将线下流程“搬到线上”,而是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核心,将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依托线上平台的便捷性,调解沟通更加灵活高效,大量矛盾纠纷在庭审前就得以化解,既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也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四、初心如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书写仲裁答卷

      “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仲裁工作的政绩观,归根结底要落到“为民造福”四个字上。线上仲裁的每一次系统升级、每一项流程优化,都指向同一个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仲裁服务的温度与力度。

      展望未来,我委将继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智慧仲裁建设,不断提升线上仲裁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便利化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回应群众期待,以担当作为的实干精神书写新时代仲裁工作的高质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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