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五停”的公告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鉴于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对我市的影响逐渐减弱,市三防指挥部定于9月1日20时,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1日20时起逐步解除全市防台风“五停”措施,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1日20时起解除对南澳大桥,连接东海岸大道的新津大桥、东海岸大桥、莱芜大桥的交通管制。
二、9月1日20时起全市公交、汽车客运恢复正常运营,渡口、码头恢复运营时间由各主管部门根据风雨影响情况另行通告。
三、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维持为9月4日。
四、在建工地施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施工作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风雨影响情况另行通告。
五、9月1日20时起其他防台风“五停”措施解除。
感谢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与配合,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并请继续密切关注第11号台风“海葵”相关信息。
汕头市三防指挥部
2023年9月1日
文章来源:汕头政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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