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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仲裁委员会6天成功调解28亿涉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9-10-25 17:06
  • 来源:汕头仲裁委员会
  • 发布机构:汕头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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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我委仅用6天时间成功调解一宗标的额达人民币28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圆满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助力我省农信社改制工作,维护我市金融秩序稳定。

    该案为申请人汕头某农信社与被申请人香港某投资公司等26家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巨大,当事人多,其中还涉及港资企业。我委于9月24日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该案关系到省对于我市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工作部署,时间紧、任务重,是省、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我委对此案件高度重视,全委上下全力以赴,形成有效合力,严格把好程序关、审查关,组成专业的仲裁庭审理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如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抵押担保关系及抵押登记情况等予以调查,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9月29日出具调解书,六天内顺利审结案件。

    28亿、26家、6天这三个数字,凝聚了汕头仲裁服务大局的担当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的决心,更是体现了仲裁法律制度在解决商事纠纷的优势。一是意思自治。该案仲裁协议是各方当事人在纠纷产生后才签订的,是当事人自由选择仲裁的意思自治,也是各方当事人对汕头仲裁的认可和选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行使了选择仲裁程序、放弃答辩权、选择仲裁员和适用的法律等权利,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二是公正高效。在各方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基础上,我委精心挑选了专业能力强、公道正派、综合素质高的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与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案件由仲裁庭独立审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案件予以审查认定。仲裁过程灵活、高效,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三是费用低廉。我委近两年在金融纠纷领域不断推出新举措,降低了金融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标的额为人民币一百万以上的金融纠纷案件,可节省仲裁费用近半,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委始终围绕服务全市中心工作这个大局,始终站在为民便民利民这个高度,勇于担当,服务群众,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提高仲裁公信力,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为我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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