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汕头仲裁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仲裁委员会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54-883631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头仲裁委员会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广度推进,努力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更加透明、更加及时、更加规范,2023年度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3年度汕头仲裁委员会主动公开信息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委通过门户栏目/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zcw/),同时依托汕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栏目/频道主页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23年汕头仲裁委员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方式,丰富栏目内容和功能,及时发布仲裁工作动态及群众关注的仲裁信息。
(四) 落实工作要点,确保公开到位。我委结合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汕头仲裁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优化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载体,更加便捷服务群众的政策咨询;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和完善平台建设;三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汕头仲裁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仲裁解读方式多样性不够,政策宣传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效有待提升。
接下来,汕头仲裁委员会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更加丰富政策解读宣传方式,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和充实公开内容,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建设,着重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