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仲裁委员会 > 政务公开
分享到:
汕头仲裁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22 09:27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汕头仲裁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仲裁委员会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54-883631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头仲裁委员会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广度推进,努力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更加透明、更加及时、更加规范,2023年度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3年度汕头仲裁委员会主动公开信息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我委通过门户栏目/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zcw/,同时依托汕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门户栏目/频道主页上公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23年汕头仲裁委员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方式,丰富栏目内容和功能,及时发布仲裁工作动态及群众关注的仲裁信息。

      (四) 落实工作要点,确保公开到位。我委结合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汕头仲裁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优化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载体,更加便捷服务群众的政策咨询;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和完善平台建设;三是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8.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汕头仲裁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仲裁解读方式多样性不够,政策宣传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质效有待提升。

      接下来,汕头仲裁委员会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二是更加丰富政策解读宣传方式,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和充实公开内容,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建设,着重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汕头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