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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和遗漏导致工程质量缺陷,审图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2024-02-15 10:20
  • 来源:格案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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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4.68 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和遗漏导致工程质量缺陷,审图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答:施工图审查机构只有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5条第2款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裁判案例:(2013)浙民提字第133号

      裁判观点:本案中,安厦设计咨询公司对北京设计院的设计方案审查合格,但本案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及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表明设计方案存在缺陷和遗漏。在此情况下,作为专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客观上存在失察之处。施工图审查机构只有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设计单位的设计存在抗浮措施遗漏,安厦设计咨询公司未能审出,确有不当,但在场地经勘察本身无地下水的情况下,没有证据证明其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故其对本案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依法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格案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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