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请求书中发明名称格式不规范
发明专利请求书中
说明书中
问题原因
说明书记载的发明名称中和为带有下角标的格式,而发明专利请求书中的发明名称记载的是W1和W2,不是下角标格式,与说明书的发明名称不一致,撰写不规范。
处理方法
在CPC客户端编辑器中,选择“上下角标”进行相应的编辑。
案例2.第一发明人姓名、身份证信息不正
问题原因
发明专利请求书中,第一发明人姓名填写有误,与填写的身份证号不匹配。
处理方法
填写第一发明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时应仔细核对,确保姓名和身份证号对应。
案例3.发明人重名
问题原因
请求书中填写的发明人4和发明人7的姓名相同。
处理方法
申请人在请求书填写发明人时,应确保发明人姓名填写正确,若多个发明人中确实存在重名的情况,请认真核对重名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并在正式申请时可提交两个重名发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案例4.发明人不连续
问题原因
请求书中发明人填写了发明人1、发明人2、发明人4、和发明人5,发明人序号不连续。
处理方法
专利申请存在多个发明人时,请求书中应按照序号顺序依次填写发明人姓名。
案例5.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错误
请求书中:
问题原因
请求书中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中填写了旧的信用代码,与申请人的新名称不对应。
处理方法
申请人更名后应填写与新名称对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另外,提醒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填写申请人名称,如营业执照上登记名称为“XXX(XX)”,则必须连带括号内容填全。
案例6.申请人地址填写不规范
问题原因
请求书中的申请人地址信息,包含“(住所申报)”多余信息。
处理方法
将请求书申请人地址中的“(住所申报)”、“(仅限办公)”等多余信息删除。
案例7.联系人填写非本单位工作人员
问题原因
请求书中联系人和专利代理人填写为同一人,联系人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
处理方法
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联系人是代替该单位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的收件人,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委托了代理机构的情况下,联系人信息可以不填写。
案例8.代理人执业证号填写错误
问题原因
请求书中代理人姓名与执业证号不对应,经核实代理人执业证号填写错误。
处理方法
填写代理人姓名和执业证号时应仔细核对,确保内容填写正确、姓名和执业证号对应。
案例9.实质审查请求书未勾选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的选项
问题原因
申请文件中实质审查请求书未勾选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的选项。
处理方法
申请文件中的实质审查请求书需勾选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的选项。
文章来源: 广东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