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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安装起纠纷 仲裁调解化矛盾
  • 2021-04-30 16:4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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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小区业主代表与电梯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合同,由电梯公司在住宅楼室外增设安装电梯。在安装过程中双方因发生纠纷,影响了整个电梯的交付与使用,一边是正等着正常使用电梯的众多业主,一边是亟待解决的电梯交付与费用结算问题,事态非常紧急。近日,汕头仲裁委员会在组织当事人勘查现场过程中活活启动调解程序,成功调解了这宗电梯安装纠纷。

      深圳市某电梯公司于2018年6月与汕头市某小区业主代表签订电梯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由电梯公司包工包料承包业主的室外增设钢结构电梯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土建、钢结构与设备部分,施工工期120天,双方并约定了电梯的价款支付与验收等事项。合同签订后,电梯公司依约进场安装电梯,但是双方在电梯的安装使用过程中就电梯底坑补漏、钢结构的外围护玻璃、工程量计算与电梯运行控制平台管理等问题出现争议,业主向电梯公司反映之后未得到及时解决,业主拒绝支付相关安装费用,电梯公司因此关闭电梯运行平台并拒绝解决电梯问题,双方由此陷入僵局。

      2020年7月,电梯公司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向汕头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业主支付电梯安装余款。业主在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后提起仲裁反请求,要求解除电梯安装合同,电梯公司返还合同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业主并在仲裁过程中申请对电梯安装现场进行勘查,对安装的工程价款进行鉴定。

      仲裁员在接受仲裁委指定后,仔细阅看了相关案卷资料,根据当事人申请组织电梯公司与业主代表到电梯施工现场进行勘查。仲裁员组织当事人就业主所提出的七个问题,一一认真查看,听取双方意见,并与当事人一同搭乘电梯,体验电梯运行效果。仲裁员认为如果按照业主的申请进行安装费用鉴定后再进行开庭审理的话,因程序安排原因需要较长的时间,可能引发众业主与电梯公司的矛盾激化。因此,仲裁员在组织现场勘查后根据仲裁规则有关调解的专门规定,当场启动调解程序。

      仲裁员认真倾听各方的不同意见后,结合现场查看的情况,向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告知电梯公司作为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投入安装使用并进行必要的维护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本案牵涉到众多等待电梯交付使用的业主,应确保业主的人身安全与使用便利。并向业主分析其所提起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仲裁员将法理融合,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当事人一致同意先进行调解。仲裁员向当事人建议按电梯交付而不选择解除合同作为本案调解的基础,同时采用了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仲裁秘书助力调解等多种方式,劝说双方求同存异,力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不懈的努力下达成和解。电梯公司同意向业主移交电梯,电梯的后续维修与局部配套由业主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费用在合同价款抵减。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解协议后当即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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