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通过综合评估,并完成网上公示、三大目录匹配验收,API接口联调确认工作,确定汕头潮南博远医院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潮南分中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1家)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6年2月25日
| 索引号: | 11440500MB2C89919G/2026-0009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25 |
| 名称: | 关于确定汕头潮南博远医院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25 | |
| 主题词: | |||
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通过综合评估,并完成网上公示、三大目录匹配验收,API接口联调确认工作,确定汕头潮南博远医院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潮南分中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1家)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型 | 协议期限 |
1 | 汕头潮南博远医院 |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练南村柑桔场洋美意公司厂房第二栋 | 医疗机构 | 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2月23日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6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1888968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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