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分局、人社局,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经办部门按省统一部署要求,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等经办工作,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索引号: | 11440500MB2C89919G/2025-0041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名称: | 关于转发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 | ||
文号: | 汕医保〔2025〕169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主题词: |
各区(县)医保分局、人社局,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育相关诊疗项目限定支付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经办部门按省统一部署要求,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等经办工作,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1888968
440511020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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