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MB2C89919G/2024-00684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12-31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
汕医保〔2024〕236号
2024-12-31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市医保中心按省统一部署,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做好相关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317号)

  政策解读:广东省医保局更新“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范围 全力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