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国新医药有限公司金平龙眼分公司终止医保协议。根据《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终止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汕头市国新医药有限公司金平龙眼分公司终止医保协议。根据《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终止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终止时间 | 备注 |
1 | 汕头市国新医药有限公司金平龙眼分公司 | 2024年11月7日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