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益民门诊部向我分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汕头市潮南益民门诊部向我分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规定,解除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终止时间 | 备注 |
1 | 汕头潮南益民门诊部 | 2024.09.29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