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李龙辉等2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医保结算部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 张丽昕
联系电话:0754-88760310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3日
兹有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李龙辉等2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收件日期 | 住院总费用 (元)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 | 李龙辉 | 440525********623X | 职工 | 20240625 | 20240819 | 8088.94 |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 林利彬 | 440511********0036 | 职工 | 20240702 | 20240821 | 76364.53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医保结算部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 张丽昕
联系电话:0754-88760310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