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谢镇辉等4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华峰
联系电话:0754-88760317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索引号: | 11440500MB2C89919G/2024-0043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20 |
名称: | 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关于谢镇辉等4人的意外伤害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
主题词: |
兹有我市谢镇辉等4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收件日期 | 住院总费用(元)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谢镇辉 | 440583********0716 | 居民 | 20240722 | 20240812 | 13808.63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辛朝劝 | 440505********0410 | 职工 | 20240720 | 20240814 | 10020.26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陈学璇 | 440506********0068 | 居民 | 20240701 | 20240815 | 8852.07 |
汕头仁济骨科医院 | 纪铁德 | 440511********0438 | 居民 | 20240805 | 20240816 | 14287.13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华峰
联系电话:0754-88760317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4年08月21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18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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