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市医保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优化新生儿参保缴费等经办流程,强化宣传指引,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58号)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索引号: | 11440500MB2C89919G/2024-0014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7 |
名称: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汕医保〔2024〕31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
主题词: |
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市医保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优化新生儿参保缴费等经办流程,强化宣传指引,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58号)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1888968
44051102000227号
粤ICP备05066684号-1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