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潮阳区参保人陈东龙,身份证440513*********055,2022年05月30日至2022年05月30日,在东莞市东城医院住院期间,不慎丢失住院收据1份,金额4029.00元,票据号码是LE99634991,现提供东莞市东城医院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费收据复印件向市医保中心潮阳分中心要求申报医保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医保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潮阳分中心医保结算组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潮阳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保待遇。
联系人:刘敏霞 杨洁灵
联系电话:88760334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4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