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康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樱花园分店 | 汕头市金平区樱花园1幢101号房 |
汕头市康泽宏煌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头份村文风路7号之一 |
汕头市康泽香域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龙湖区丰泰庄香域春天花园3幢104号房 |
汕头市康泽君悦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津湾西一街10号君悦海湾14幢108、109号房 |
汕头市康泽珠厦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金平区天山北路1号新星家园12幢107房 |
汕头优药良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和分店 |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安和街39号居委04、05号铺面 |
汕头优药良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杏园分店 | 汕头市澄海区金城园27幢一层4-1号 |
汕头龙湖民兴医院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民兴医院) | 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125号 |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