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庄福四等2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南澳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南澳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海珊
联系电话:0754-88760339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南澳分中心
2023年9月22 日
兹有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庄福四等2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 类型 | 入院时间 | 收件日期 | 住院总费用 |
南澳县人民医院 | 庄福四 | 440523********5658 | 居民 | 2023-08-01 | 2023-09-20 | 2731.36元 |
南澳县人民医院 | 蔡为业 | 440523********0019 | 居民 | 2023-08-28 | 2023-09-20 | 8581.45元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南澳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南澳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海珊
联系电话:0754-88760339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南澳分中心
2023年9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