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内科门诊部(汕头市明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医疗机构适用)有关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9月21日
明亮内科门诊部(汕头市明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医疗机构适用)有关规定,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 解除协议时间 |
明亮内科门诊部(汕头市明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8日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