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张佳婷等3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医保结算部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 陈比
联系电话:0754-88760310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9月06日
索引号: | 11440500MB2C89919G/2023-0048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6 |
名称: | 市医保中心关于张佳婷等3人的意外伤害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 |
主题词: |
兹有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张佳婷等3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收件日期 | 住院总费用 (元) |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 张佳婷 | 440507********2020 | 职工 | 20230726 | 20230824 | 10764.18 |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 洪晓纯 | 440525********0064 | 职工 | 20230801 | 20230829 | 23216.83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姚永谦 | 440503********0013 | 职工 | 20230802 | 20230830 | 22495.22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医保结算部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 陈比
联系电话:0754-88760310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9月06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18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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