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栢纳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柏纳德综合门诊部)等2家医疗机构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医疗机构适用)有关规定,解除与2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制表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8月25日
广东栢纳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柏纳德综合门诊部)等2家医疗机构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医疗机构适用)有关规定,解除与2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 解除协议时间 |
广东栢纳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柏纳德综合门诊部) | 2023年7月7日 |
汕头市金平区慈医内科门诊部有限公司(慈医内科门诊部) | 2023年8月21日 |
制表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