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MB2C89919G/2023-00460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08-23
关于终止妙春中医科诊所(汕头市金平区妙春诊所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3-08-23

关于终止妙春中医科诊所(汕头市金平区妙春诊所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23  浏览次数:-

  妙春中医科诊所(汕头市金平区妙春诊所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医疗机构适用)有关规定,我中心自2023年8月16日起,终止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