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春中医科诊所(汕头市金平区妙春诊所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医疗机构适用)有关规定,我中心自2023年8月16日起,终止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8月23日
妙春中医科诊所(汕头市金平区妙春诊所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书》(门诊类医疗机构适用)有关规定,我中心自2023年8月16日起,终止与其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