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单位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汕头市康泽赤港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赤港商业街4幢(商业街39号)112-115铺面 |
汕头市康泽龙禧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龙湖区丰华庄龙禧花园35幢104、105号房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金涛北分店 | 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73幢一层1/120号房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星湖嘉景分店 | 汕头市龙湖区丰华庄星湖嘉景花园2幢106号房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桂兴分店 | 汕头市龙湖区夏桂埔桂兴东路4号之4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头份分店 | 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头份市场第2幢第9号10号铺面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汇翠分店 | 汕头市华山北路88号汇翠时代花园14幢107号房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东厦花园分店 | 汕头高新区东厦花园41幢102房 |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9月01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