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0MB2C89919G/2023-00330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06-30
市医保中心关于蔡新日的遗失发票公示
2023-06-30

市医保中心关于蔡新日的遗失发票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次数:-

  兹有我市职工医保(离休干部)参保人蔡新日,身份证440505********1415,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4月06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华发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因保存不当遗失住院收据1份,金额2861.79元,票据号码是044002200404;现提供珠海市香洲区华发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费收据存根联复印件向市医保中心要求申报职工医保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医保结算部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陈比

  联系电话:0754-88760308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