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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0MB2C89919G/2023-00270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5-24
名称: 市医保中心澄海分中心关于陈树聪的遗失发票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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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澄海分中心关于陈树聪的遗失发票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4  浏览次数:-

  兹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陈树聪,身份证440583********1931,于2021年02月07日在汕头市中心医院特殊门诊就诊,因不慎遗失门诊收据1份,金额3314.00元,票据号码0007196980,现提供汕头市中心医院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复印件向市医保中心澄海分中心要求申报医疗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医保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澄海分中心医保结算组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澄海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绵岗

  联系电话:88760323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澄海分中心

2023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