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单位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杏安中医内科诊所 | 汕头市金平区金江路1号楼下之一 |
汕头市榕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汕头市金平区滨港路金海大厦一层西侧铺面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浦江分店 | 汕头市龙湖区蒲江路15号楼下铺面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御景江南分店 | 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江南花园3、4栋铺面105 |
汕头市龙湖区凯德佰悦春天药店 | 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06号百悦春天花园8栋102号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合美分店 | 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东区合美大楼102号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金银岛分店 | 汕头市龙湖区丹阳庄金银岛花园村公寓A,B栋A栋102、103号房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楠岸豪景分店 | 汕头市濠江区楠岸豪景公馆4栋101号房 |
汕头市凯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马滘分店 | 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新光十五巷25号 |
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6月02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05月24日